撤回權須知
十四天,無需說明理由。最快的方式是直接在這裡線上提出撤回。
撤回權須知
撤回權
歐盟境內的消費者享有十四天的撤回權。
你有權在十四天內無需說明理由撤回本合約。
撤回期間為十四天,自你或你指定之非運送人第三人取得商品占有之日起算。若你訂購多項分批交付的商品,期間自你或你指定之第三人取得最後一項商品占有之日起算。
為行使撤回權,你必須(向 NonPlus Components GmbH,Max-Eyth-Str. 7, 71364 Winnenden, 德國,電話 +49 7195 9577901,電子郵件 info@nonpluscomponents.com)以明確的聲明(例如郵寄信件或電子郵件)告知你撤回本合約的決定。你也可以使用撤回功能 「撤回合約」 (位於本頁面),或使用所附的撤回表單範本,但此非強制規定。
只要在撤回期間屆滿前寄出行使撤回權之通知,即視為遵守撤回期間。
撤回之效果
若你撤回本合約,我們應毫不遲延地、最遲於收到你撤回本合約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內,退還我們自你收取的所有款項,包括運費(但你選擇我們所提供之最便宜標準運送以外的運送方式所生之額外費用除外)。退款將使用你原交易所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除非另與你明確約定。你絕不會因此退款而被收取任何費用。
在我們收回商品之前,或在你提出已寄回商品之證明之前(以較早者為準),我們得拒絕退款。
你應毫不遲延地、無論如何最遲於通知我們撤回本合約之日起十四天內,將商品寄回或交付給我們:NonPlus Components GmbH, Max-Eyth-Str. 7, 4樓, 71364 Winnenden, 德國。只要你在十四天期限屆滿前寄出商品,即視為遵守期限。
退回商品的直接費用由你負擔。
僅當商品價值減損係因超出檢查商品性質、特性及功能所必要之處理方式所致時,你才須負擔該價值減損。
一般說明
- 請避免商品損壞或髒污。請盡可能以原包裝連同所有配件寄回。若已無原包裝,請使用能防止運送損壞的適當包裝。
- 請勿以到付方式退回商品。我們無法接收到付包裹。
- 說明 1 與 2 並非有效行使撤回權的必要條件。
撤回表單範本
若你想撤回合約,可填寫此表單並寄回給我們。使用下方的線上功能會更快。
收件人
NonPlus Components GmbH
Max-Eyth-Str. 7
71364 Winnenden
德國
電子郵件:info@nonpluscomponents.com
本人/本公司 (*) 特此撤回本人/本公司 (*) 所訂立之購買下列商品 (*)/提供下列服務 (*) 之合約
訂購日期 (*)/收貨日期 (*)
消費者姓名
消費者地址
消費者簽名(僅限紙本通知)
日期
(*) 請刪除不適用者。
本譯文僅供參考,以德文版本為準。
版本日期:2026 年 10 月 9 日